关于做好2013届
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2013届全体毕业生:
为了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,确保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拍摄安排
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于2012年12月4日、5日来我校拍摄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,地点安排在新校区G楼206,G楼208,G楼213,G楼214教室,拍摄具体安排见附件。
二、拍摄要求
1、请各学院按拍摄时间安排表,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规定地点拍照,维持好本学院的秩序。为便于工作,所派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教务科。
2、请各学院负责人与各班班长切实负起责任,组织本班学生按学号顺序排队等候拍摄。
3、拍摄现场要保持安静,拍摄完毕迅速离开现场,不得逗留喧哗。
4、因所采集图像用于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制作及网上学历证书查询,请务必穿着正规的非蓝色上衣(避免与背景色蓝色冲突),且不要佩戴耳环、项链、头饰等饰物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1、因特殊原因未拍摄的学生请本人携带本人所在学院开具的介绍信于2013年4月30日前到新华社陕西分社进行补拍。地址:西安市皇城西路19号(联系电话:87273012)。补拍时仍未能参加拍摄的学生,根据教育部和新华社有关规定不再安排拍摄。从2008年开始,新华图片社不接受学生个人拍摄的电子照片,学生本人未拍照所造成的后果是毕业证书无法办理。望各学院督促学生按时进行拍照。
2、图像采集结束后五十天左右,学生本人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.chsi.com.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对个人的图像等信息进行核对。
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和学生学历证书信息将一同上网,各学院应充分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,做好此项工作。
附件: 2013届本科毕业生拍照时间安排表
二○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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